长江证券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8月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变更后,长江证券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和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长江证券此前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议案》。
两份议案显示,长江证券在股指期货开展初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业务;在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之后,开展其它交易目的的股指期货业务。长江证券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规模合计不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本的80%。2010年合计不超过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