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的涨跌停板制度对于稳定我国期货市场秩序、发挥期货市场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大连商品交易所选取最具代表性的广东地区价格,考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28日的液化石油气价格波动情况。通过观察分析发现,在大部分(96%)时间里,液化石油气价格日波动幅度小于4%,因此将涨跌停板幅度设置为±4%,可以确保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不会触发停板,不会对价格的正常波动造成影响。交割月份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19条,若第2个交易日出现与第1个交易日同方向单边市,则该合约第3个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在第2个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第2个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在第3个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的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若该合约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低于第1个交易日结算时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则按第1个交易日结算时该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收取。
若第3个及以后交易日出现与第2个交易日同方向单边市,则从第4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第3个交易日一致,直至合约不再出现同方向单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