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实行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
在液化石油气保证金的设置上,大连商品交易所会根据合约持仓数量的增加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市场公布。此外,根据合约距离交割月的远近、进入临近交割月份后的不同时间段等,最低保证金设置水平都有所区别。
一般月份最低交易保证金应至少可以覆盖一个涨跌停板所带来的风险。根据液化石油气的初始涨跌停板±4%的幅度,大连商品交易所将液化石油气初始保证金设置为5%。
临近交割时,大连商品交易所根据不同时段调整液化石油气期货的保证金比例,从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5个交易日起,提高保证金比例,从交割月份首个交易日起再次提升保证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