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55-23481251

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市场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资讯期货政策
大商所:春节休市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
发布时间:2023-05-18 19:49:03|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12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作如下调整:

自2012年1月1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0%,涨跌停板扩大至7%,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9%,涨跌停板扩大至6%。

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恢复至5%。

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上一篇:郑商所:假期调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下一篇:上期所: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服务

*

*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