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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修订异常交易监控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18 19:04: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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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12月16日起停止适用2013年10月29日发布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暂行规定〉有关处理标准及处理程序》修订案第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关“因套利交易产生的自成交、频繁报撤单、大额报撤单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的规定。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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