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决定引入指数熔断机制,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新增第四章第六节,对相关事项予以明确。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3年11月修订)》根据本通知及本所2015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1.4条的通知》(深证会[2015]4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发布。
请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人等做好相关业务与技术准备。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