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监管层持续强化监管,对上市公司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亮剑”。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初至今,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沪深北交易所累计针对880家A股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发布超1800条处罚信息,剑指信息披露违规、财务类违规、减持违规、短线交易违规等。
“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着力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防范金融风险、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推动法治建设,对资本市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于晓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信披违规案例较多
从违规类型来看,信息披露违规案例较多,涉及857条,占年内所有处罚信息的比例约为48%。从具体的处分类型来看,包括出具警示函、监管警示、公开谴责、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等多种措施,部分公司还受到了监管双重处罚。
11月8日,音飞储存发布一则《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称,经监管调查,2019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2日,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约652.28万股。对于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但公司迟至2024年8月14日才完成全部注销工作,超期注销约13个月。
最终,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徐秦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11月7日,因上述违规行为,音飞储存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徐秦烨同时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而前不久,创业板公司三超新材也因信披违规等问题收到了两份罚单。
依据11月5日三超新材发布的《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公司董事长邹余耀、董事会秘书吉国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日晚间,就上述违规行为,深交所向三超新材下发了监管函,敦促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现象频发,背后的原因复杂多样。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可能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故意隐瞒或美化财务数据,以吸引投资者或影响股价;另一方面,违规手段也日益隐蔽,监管效果受到现有技术手段的限制,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违规行为难以得到完全有效的强力遏制。
业绩披露不准确受关注
从前述857条信披违规行为来看,上市公司财务数据前后“打架”、财报披露不准确的现象仍较为突出。
以亿嘉和为例,经监管调查,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3500万元到5200万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800万元。最终,2024年4月30日,亿嘉和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64万元。
对比三组数据可以看出,亿嘉和首次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金额较大,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江苏证监局对亿嘉和、公司财务总监王立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亿嘉和外,今年上半年,威孚高科同样也因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等问题被监管处罚。
经查,威孚高科未准确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平台贸易”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导致所披露的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此外,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亿元,较2021年度下滑95.39%,依据规定,公司应当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但其并未披露。最终,不仅公司收到了警示函,公司董事长王晓东、总经理徐云峰、时任财务负责人欧建斌也因未能勤勉尽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董监高的责任意识淡薄、内部监督机制的失效以及可能存在的利益诱导,都可能导致他们的行为偏离公司和股东的最佳利益。为了避免这些‘关键少数’违规,公司可以从加强培训和教育、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内部监督以及提高透明度等方面着手,以确保董监高的行为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王智斌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