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交割中,由交割卖方向对应的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由双方会员协助客户直接联系,办理发票交收。
在配对日后的1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将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所需的具体信息通知卖方。纯碱期货属于标准仓单交割,其发票开具流程为:自第三交割日(不含该日)起7个交易日内,卖方应当提交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延迟1至10个日历日的,卖方会员应当每天支付货款金额的0.5‰的滞纳金;超过10个日历日仍未提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的,视为拒绝提供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卖方会员应当按照货款金额的规定比例支付违约金。各品种违约金比例按照国家税务部门公布的增值税税率执行。滞纳金或者违约金从货款余额中扣除,补偿给买方会员,剩余货款属于卖方会员。卖方会员先行支付滞纳金或者违约金的,有权向客户追偿。
买方应当在收到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之日(含该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进行确认。
因买方提供资料有误,致使发票作废的,买方责任自负;买方提供资料延迟的,卖方提供发票的时间可以顺延。
自第三交割日(不含该日)起超过7个交易日,买方仍未提供有关资料的,交易所划转剩余20%货款至卖方会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买方自负。
纯碱期货交割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