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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结算时起天胶保证金从8%调整到11%
发布时间:2023-05-18 20:17:04| 浏览次数:

关于调整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远期合约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上期交结算字[2010]256号

各会员单位:

为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天然橡胶期货市场平稳运行,经研究决定:

一、从2010年11月2日结算时起,天然橡胶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从8%调整到11%;

二、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天然橡胶期货6个月后合约手续费减半收取规定暂停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抄报:证监会期货监管一部,期货监管二部。

上海期货交易

2010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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