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55-23481251

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市场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资讯期货政策
有色天胶和燃料油指定交割库收费标准调整
发布时间:2023-05-18 20:07:04|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各指定交割库(有色金属、天然橡胶、燃料油):

经研究决定,现对有色金属、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指定交割库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调整如下:

一、有色金属指定交割库相关费用:

(一)仓储费

22628_20110421.jpg



        (二)过户费

过户费是指指定交割库在审核标准仓单的所外转让时收取的费用。该费用由指定交割库向受让方单边收取。铜、铝、锌的过户费由调整前的3元/吨调整为1元/吨。

(三)打印费

仓单所有人向指定交割库申请打印纸质仓单的,指定交割库收取100元/张的打印费。

二、天然橡胶指定交割库相关费用

(一)仓储费

入库费由调整前的15元/吨调整为25元/吨;

仓储费由调整前的每天0.8元/吨调整为每天1元/吨;

出库费由调整前的15元/吨调整为25元/吨。

(二)过户费

经过本次调整,我所取消天然橡胶过户费。

(三)打印费

仓单所有人向指定交割库申请打印纸质仓单的,指定交割库收取100元/张的打印费。

三、燃料油指定交割库相关费用

(一)仓储费

储存费由调整前的每天1.2元/吨(含加温费)调整为每天1.4元/吨(含加温费)。

(二)过户费

经过本次调整,我所取消燃料油过户费。

(三)打印费

仓单所有人向指定交割库申请打印纸质仓单的,指定交割库收取100元/张的打印费。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上一篇:上期所:做好劳动节期间市场风控工作通知
 下一篇:中金所调整IF1106合约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服务

*

*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