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2011年劳动节临近,按照我所放假和休市公告的安排,4月30日至5月2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劳动节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5月3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铜、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为6%;锌、螺纹钢和线材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为6%;铝、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为5%;铅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1%,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为6%;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3%,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为6%。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请各会员单位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自然人持仓和整倍数调整等风险控制工作和燃料油合约交割准备。FU1105合约的交割日为5月3日、4日、5日、6日和9日,会员单位应充分了解客户的交割意向,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请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并根据客户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客户的出入金管理,做好节日期间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上海期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