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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收取会员年会费和交易席位年使用费
发布时间:2023-05-18 19:48:29|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远程交易席位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郑州商品交易所将收取2012年度会员年会费和交易席位年使用费,并于2012年1月31日从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中直接划转。

各会员年会费的收取标准为:期货公司会员2万元/家,非期货公司会员1万元/家。交易厅内多席位年使用费收取标准为2万元/个。远程交易席位年使用费收取标准为:期货公司会员开设第4个以上(含4个)、非期货公司会员开设第2个以上(含2个)的,收取年使用费5000元/个。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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