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章程》、《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远程交易席位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郑州商品交易所将收取2012年度会员年会费和交易席位年使用费,并于2012年1月31日从会员结算准备金账户中直接划转。
各会员年会费的收取标准为:期货公司会员2万元/家,非期货公司会员1万元/家。交易厅内多席位年使用费收取标准为2万元/个。远程交易席位年使用费收取标准为:期货公司会员开设第4个以上(含4个)、非期货公司会员开设第2个以上(含2个)的,收取年使用费5000元/个。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