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就《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见本通知附件)。
请将对中金所上证50股指期货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及交易细则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2015年3月20日之前反馈至中金所。
传 真:8621-50160709
电子信箱:gzqhsa@cffex.com.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六楼
邮政编码:200122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015年3月16日
附件:1.《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
3.《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