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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业协会已启动私募基金管理人入会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18 19:16:29| 浏览次数:
日前,基金业协会已经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入会工作。我协会已将《关于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的通知》(中基协籍字〔2015〕1号)(以下简称《通知》)发送到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邮箱。请收到通知邮件或提醒短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入会费。

基金业协会特别提示会员机构将核实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反馈至协会邮箱pf12@amac.org.cn,以便协会办理会员证书和会费发票等事宜。

感谢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

咨询电话:010-66578344,010-66578348


关于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的通知

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同意贵机构加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请贵公司在收到此通知后,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费收缴办法》和《资产管理类特别会员入会工作指引》的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缴纳会费2万元。

会费缴纳方式:
开户行:建行北京月坛支行
收款单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收款账号:1100 1020 5000 5908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银大厦B座9层
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8344/8348
传真:010-66578257
邮箱:pf12@amac.org.cn


常见问答

1. 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必须加入协会吗?

答: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09条的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入协会,也就是管理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必须加入协会。符合条件的股权、创投、其他类型的管理人自愿加入协会。

2. 会员和非会员在待遇上有何区别?

答:服务会员是基金业协会服务行业的重要表现形式。协会的服务工作一些是针对全行业的,一些只是针对会员的。在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栏目中,我们会对成为会员的管理人特别标注(已交会费的)。连续两年不交会费,取消会籍。协会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向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立法机构反映行业诉求,协助会员理解和实施证券市场公共政策,为证券和基金市场相关法规、规章的制定提出建议;
(二)支持和协助会员开展在资产募集方式、投资标的、后台运营、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业务创新和业务拓展;
(三)开展资产管理行业内部各类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互访与合作;
(四)开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和从业人员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认证;
(五)收集、整理、统计资产管理机构信息,开展资产管理机构行业研究,向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六)组织会员制定资产管理行业道德准则、业务规范、估值标准,持续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
(七)组织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媒体宣传工作,贯彻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组织调解重大纠纷事件,提供会员资格公示和查询业务;
(八) 其他会员需要的服务。

3. 会费每年都是2万元吗?

答:入会当年缴纳入会费,入会费是固定的,即2万元,入会当年免当年年会费。次年起,作为特别会员年会费最低2万元,上不封顶(大于2万元的部分自愿缴纳)。

4. 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成为特别会员吗?

答:《证券投资基金法》第109条规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入协会。此次办理的是特别会员入会,基本条件是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管理规模1亿元以上。协会目前在正在制定有关私募会员管理规则,规则生效后,我们会办理部分私募机构加入普通会员,同时办理所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入会事宜。

5. 缴纳会费,协会是否开具发票?

答:有发票,协会收到会费后,会将会员证书和发票一起寄送给会员。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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