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55-23481251

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市场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资讯期货政策
关于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19:15:23|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根据我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2015年4月3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5年4月7日黄金、白银、铜、铝、锌、铅、镍、锡、螺纹钢、热轧卷板、天然橡胶、石油沥青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关于连续交易的其他各项规定按《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执行。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客户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提示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5年3月27日
 
 
 上一篇:关于清明节休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下一篇:关于清明节期间夜盘交易时间提示的通知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服务

*

*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