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优化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4月10日发布修订后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监控指引》,对股指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实行备案管理,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由1200手调整至5000手,并相应调整股指期货产品日内开仓量限制。
随着市场的日益成熟和参与者风险管理需求的扩大,进一步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的要求已经日益迫切。为减少审批、提高效率,中金所将对股指期货套期保值额度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便利各类客户广泛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交易。
与境外相关市场相比,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相对较低,已不适应市场发展需求,适度提高持仓限额的条件已经具备。中金所积极响应市场呼声,经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将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由1200手调整至5000手。配合持仓限额的调整,中金所同步修订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标准,并相应调整股指期货产品日内开仓交易量限制,进一步满足市场正常合理的交易需求。
中金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优化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调整持仓限额、调整日内开仓量限制是中金所顺应市场发展需要、促进市场功能发挥、进一步服务证券现货市场的重要举措。相关规则调整后,中金所将继续加强市场监控,密切关注市场反应,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切实防范和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在确保市场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促进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