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本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与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的衔接工作,本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7年5月30日前提交至本所。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部
邮编:518038
电子信箱:szsebond@szse.cn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5月16日
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债券市场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最新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7年5月30日之前反馈至本所。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迎春路555号B座7楼债券业务中心,邮编:200135,传真:021-50496230,电子邮箱:ssebond@sse.com.cn。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