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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发布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3-05-18 18:21: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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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进一步扩大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适用的期权品种范围,简化期权投资者适当性认定流程,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将《白糖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更名为《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对原《指引》的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四条及附件内容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条款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将第一条、第三条、第九条中涉及‚白糖期权‛的表述修改为‚期权‛,并对其他个别文字描述进行完善;在第二十四条中明确修订后《指引》的生效时间及原《指引》的废止时间。

二、将第五条中涉及投资者真实交易经历认定标准的有关规定修订为:‚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限最近三年内,以加盖相关期货公司或证券公司合法有效印章的境内交易所商品期权或金融期权交易结算单为准。目前金融

期权仅指上证50ETF期权。上证50ETF期权交易结算单应同时具有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不包括备兑)的交易记录。‛针对曾开通期权交易权限但无交易成交记录需要再次开通交易权限的情况,修订为‚若客户通过适当性评估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后没有境内交易所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再次开通期权交易权限时仍需进行适当性评估‛。

三、将第八条涉及知识测试流程及其全程录像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第四项修订为:‚期货公司会员应要求客户在其考场进行知识测试,务必严格验证客户身份……本所对期权知识测试的全程录像不做强制要求,但通过测试的客户须朗读或在成绩单上抄写以下承诺内容:‘本人承诺,期权知识测试由本人独立、自主完成,本人对测试成绩负责。’期货公司会员须对客户朗读或抄写承诺的过程录像并存档。期货公司会员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承诺内容,但不能删减内容‛。第五项修订为:‚组织测试的期货公司会员应当为客户出具测试成绩单,成绩单上应打印出考试系统抓拍的照片,并加盖期货公司会员合法有效的印章。客户和测试监督人员须在成绩单上签名‛。

四、将《指引》附件3中‚境内交易所商品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修改为‚境内交易所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

本次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修改条款对照表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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