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 PTA 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业务需要,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我所修改了《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等 13 部规则,并制定了《郑州商品交易所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境外经纪机构委托开展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两部规则。现公开征求市场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于 2018 年 10 月16 日之前反馈我所,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信箱:lxchen@czce.com.cn
传真:86371-65611629
电话:86371-65611957 86371-65610306
通讯地址:中国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30号期货大厦 非农产品部,邮编:450018(信封上请注明“规则意见回复”)
附件:
1.PTA 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规则修改说明
2.《郑州商品交易所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草案)
3.《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境外经纪机构委托开展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草案)
4.《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细则》修正案及清样
5.《郑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及清样
6.《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及清样
7.《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及清样
8.《郑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修正案及清样
9.《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及清样
10.《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修正案及清样
11.《郑州商品交易所夜盘交易细则》修正案及清样
1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及清样
13.《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正案及清样
14.《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修正案及清样
15.《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修正案及清样
16.《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修正案及清样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