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55-23481251

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市场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资讯期货政策
大商所:关于调整焦炭厂库升贴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17:51:59| 浏览次数:

各指定交割仓库、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贴近市场需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我所对焦炭厂库升贴水进行调整。其中,山西美锦煤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与基准库升贴水调整为-170元/吨;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调整为非基准库,与基准库升贴水为-100元/吨;山东铁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非基准库,与基准库升贴水为-50元/吨。

上述升贴水调整自焦炭2012合约起实施。2020年12月第1个交易日起,我所按照调整后的升贴水办理标准仓单注册等相关业务。按照原升贴水注册的标准仓单不能用于焦炭2012合约及以后合约的交割。

特此通知。

2019年12月10日

 
 
 上一篇:上期所:关于调整SC2001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下一篇:郑商所:关于PTA、甲醇期权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服务

*

*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