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55-23481251

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市场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资讯期货政策
大商所:关于修改豆油交割质量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17:29:19|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产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

自2020年12月15日起,我所将按照新交割质量标准办理标准仓单注册,已按照原交割质量标准注册的标准仓单,可以继续用于期货合约的履约交割。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修正案.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合约》修订稿.docx

附件3:《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修正案.docx

附件4:《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业务细则》修订稿.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2月11日

 
 
 上一篇:大商所:关于非标仓单业务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大商所:关于修改豆粕交割质量标准的通知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服务

*

*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