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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关于调整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17:13: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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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4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0%,动力煤期货2202、2203、2204及2205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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