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自有资金,同时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资料等行为,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处罚决定书,决定对重庆三五九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袁拥农、钱光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经证监会查明,三五九期货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其一,违规向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自有资金。其二,向监管部门报送虚假资料,包括报送虚假银行对账单、利息清单,报送虚假财务报告,以及报送虚假风险监管报表三项。
据了解,2009年3月,三五九期货向重庆证监局报送了其在中信银行(5.35,0.07,1.33%)重庆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2009年3月底账户余额表和活期存款利息清单。该报送材料显示:截至2009年3月31日,三五九期货该银行账户的存款余额为6659631.38元;该银行账户2009年3月21日收取存款利息5988.39元。经查,截至2009年3月31日,该银行账户存款余额为66164.15元,该银行账户2009年3月21日收取的存款利息为441.55元。
三五九期货向重庆证监局报送的2007年度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三五九期货的其他应收款为3615537.96元,其他应付款为881924.80元。经查,在上述财务报告中,三五九期货少记其他应收款3900万元,少记其他应付款3900万元。
中国证监会认定,三五九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条例》等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袁拥农和钱光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和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