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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认房不认贷”:以各区、市、县、开发区作为房屋套数认定范围
发布时间:2023-10-08 23:30:34| 浏览次数:
9月28日,贵州省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贵阳市住建局举例解读指出,以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作为房屋套数认定范围,确定是否可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在观山湖区无成套住房,但在贵阳市其他区(市、县)、开发区或在其他城市有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如果在观山湖区购置房屋,可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在观山湖区有成套住房的,无论名下是否有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均不享受首套房信贷政策。 此外,在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购置房屋,符合“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条件,需向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住房套数情况的,由居民家庭成员拟购房所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向购房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房屋套数查询服务,并提供查询结果。 根据贵阳市统计局9月27日发布的贵阳经济社会统计月报,2023年1-8月,贵阳市贵阳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减少14.5%,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减少27.5%;房地产销售面积同比减少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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