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规范期货交易行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大商所持续对异常及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2023年5月份处理异常交易行为57起。
其中,处理自成交超限23起、频繁报撤单超限30起、大额报撤单超限4起,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并对其中1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
此外,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11起,包括涉嫌约定交易转移资金类4起、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类6起、其他类1起,对相关客户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