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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2501合约月份期权12月17日迎来最后交易日
发布时间:2025-05-08 20:46:07| 浏览次数:

本月起,大商所已上市的期权合约将全部采用“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作为最后交易日,其中2501合约月份对应的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为12月17日。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去年11月,大商所发布公告,将豆粕、玉米、铁矿石等13个当时已上市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在原规则基础上延后了7个交易日,即由“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5个交易日”延后至“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并于相关期货2501合约对应的期权合约起开始实施。同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的延长,使得期权合约可以更长地覆盖标的期货合约周期,与标的期货移仓换月时间更好匹配,进一步满足产业企业运用期权工具管理近月风险的需求。

此外,今年新上市的鸡蛋、玉米淀粉、生猪、原木期权最后交易日均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第12个交易日。以上四个新上市期权品种首批挂牌的合约月份均为2501及以后,因此,2501合约月份对应的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也为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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