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证监会正式批复早籼稻在郑商所上市交易,早籼稻期货合约上市的脚步日渐临近。为确保早籼稻期货上市后平稳运行和功能发挥,郑商所目前正在就早籼稻合约以及交易规则等征求市场各方面意见。
郑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早籼稻期货合约及规则的总体设计思路是,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借鉴其他农产品期货的成功管理经验和运行机制,遵循期货市场规律,贴近现货市场实际,利于风险控制,满足投资者和企业套期保值的需求。
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早籼稻期货合约征求意见稿》,早籼稻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基准交割品级为三等及以上早籼稻;合约月份为1、3、5、7、9、11;最后交易日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最高交易手续费每手2元(含风险准备金);交易代码:ER。
郑商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籼稻期货合约在交割品级上,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1999)三等及以上等级质量指标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规定的早籼稻。
据悉,三等及以上早籼稻产量相对较大,占早籼稻总产量的比例在90%以上,目前国家收购早籼稻也是三等以上。一、二等早籼稻在现货贸易中很少区分和加价,而且也很少分等储藏。一、二等都作为期货基准交割品,可以保证交割品的确定性,同时便于交割货物的散装储藏,并与现货习惯一致。以三等及以上早籼稻为定价基准,可以使期货价格反映早籼稻的总体价格水平。
该人士介绍,根据现货市场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在交割细则中对早籼稻整精米率、水分、杂质、脂肪酸和黄粒米等做了进一步的规定,使早籼稻期货的交割品确定性更强,更加贴近现货市场实际情况和需要。
该人士指出,早籼稻期货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的倒数第七个交易日,与小麦一致,便于投资者掌握。早籼稻入库需拆包散存,入库速度相对较慢,最后交易日延长,使9月合约有更多的时间注册仓单,利于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