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在其网站发文,要求各地加强价格监管,审慎出台调价方案,“尤其要避免出现集中提价、提价幅度过大”。
发改委今年首度表态稳定物价
发改委称,此举是为稳定重要商品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这是今年中国物价水平持续走低后,国家发改委首次作出类似表态。去年1月1日,在物价高企的情况下,发改委曾宣布对部分商品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但是所有干预措施已于今年初取消。
多类民生产品将严格价格监管
发改委明确提及了多类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其中包括,水、液化气、食品、公园门票、交通运输、停车收费等。
例如,针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监管,发改委明确表示,在“十一”假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减免措施,不得在国庆节前集中上调门票价格。针对液化气,发改委要求,依法查处囤积液化气、哄抬液化气价格的行为。
调价同时须照顾低收入群体
根据发改委的部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采取提醒、告诫、警示等手段,引导经营者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遏制跟风涨价和不合理涨价。同时,要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制订调控预案,加强调运,防止出现敏感时期、重点地区、重要品种的结构性短缺,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基本稳定。
发改委还表示,各地在制订价格调整方案时,要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价格优惠。价格调整幅度较大的,要配套制订补贴方案。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要结合价格调整对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
发改委同时表达了对通胀走势的判断,认为“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社会通胀预期有所增强”。但保持价格稳定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当前价格总水平不会出现全面、持续、大幅上涨。
水价
严格控制水厂“喊亏损求涨价” 发改委就提高自来水价格明确表态
今年以来,沈阳、洛阳、宁波等多个城市陆续上调水价,引发了公众的高度关注。昨日,发改委在文件中对此有明确表态。发改委称,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重点是解决在价内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问题,严格控制以补偿供水成本为由集中上调自来水价格。
这是针对水价集中上涨问题,发改委近期第二次发文要求各地控制。8月初,发改委与住建部发文要求各地水价上调要把握好时机并做好价格监审。
目前关于水价提高,舆论的焦点之一是供水成本问题。在近期各地的水价听证上,代表要求亏损企业公布财务报表厘清成本,但截至目前无一家自来水厂将成本公之于众。
此次发改委的明确表态,意味着企业以亏损为由要求涨价的行为,将被严格控制。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一位人士说:“这说明政府已经意识到近期各地水价上调,尤其是因企业亏损上调水价,老百姓的反应很大”。
水价分析:水价症结在政府转让产权
作为公共事业,我国水务行业曾长期由地方自来水厂垄断,效率低下,亏损严重,其管网建设和亏损,大部分由财政买单。此后,为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国内逐渐引入特许经营的办法。
“国际上,公共事业引入市场竞争一般会考虑公共事业资产的安全性。一般仅将经营权对外开放,而将自来水公司的产权留在政府”。清华大学水研究中心主任傅涛介绍,由于国内市场化初期,政府希望其他社会主体帮助解决资金问题,水务的特许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演变为产权改革,即将股权转让给了企业。这样民营或社会主体必须承担庞大的管网投资维修支出。这些资本性支出恰恰是供水成本中比重最大的部分,占到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