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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一次性给予12万元补贴
发布时间:2024-12-04 17:07:07| 浏览次数:
11月29日,湖北省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多子女家庭购房奖补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通知》发布之日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的本市户籍家庭,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在武汉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 《通知》发布之日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在武汉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通知》发布之日后生育二孩的本市户籍家庭,2026年3月31日前在武汉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通知》发布之日后生育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2026年3月31日前在武汉新城区(含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12万元购房补贴。 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落户后,可以按上述标准补贴。武汉中心城区和开发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制定支持政策。 此外,《通知》提出加大对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并在贷款套数认定时核减1套,即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二套。对家庭名下已有三套住房或在公积金系统中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再次购买住房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今年7月,武汉市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自7月11日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00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按照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认定。 使用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2万元(120万元上浮1.1倍);使用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商品房的,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10万元(100万元上浮1.1倍)。 据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的信息,10月武汉商品房网签销售面积139.82万平方米,成交11938套,环比增长91.77%。其中,新建住房网签销售面积124.16万平方米,环比9月增长133%,网签成交备案套数10919套,环比9月上涨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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