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证监会组织开发的期货公司监管综合信息系统(下称FISS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期货公司可通过该系统及时报送与其相关的全方位信息,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
期货交易所等自律组织可利用该系统对相关数据进行推送、采集、审核和公示。这标志着我国期货业监管方式实现了重大改进,也是继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监控系统之后,我国期货监管制度的又一次重要探索和创新。
据介绍,该系统可以自动实现对期货公司数据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预警,监管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全面、及时、动态地掌握期货公司的风险情况,记录和管理各项监管工作。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期货业协会及期货公司等200多家机构为该系统用户。
近年来,期货市场发展迅速,期货公司从单一的经纪业务逐步扩展为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多元化业务模式,市场创新、机构创新日益活跃,客观上要求监管能力与行业创新发展相适应。FISS系统是期货业监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关系到期货公司监管的效率,也关系到期货监管能力长效建设。作为功能较为完备、监测更为有效的集中统一的期货公司监管平台,该系统顺利上线和平稳运行,有利于推动期货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期货监管水平,也将对期货公司业务创新发展和风险管理产生深远影响。
据了解,该系统由证监会内网主系统和数据报送子系统组成,其中,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业协会及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等“五位一体”期货监管各方是主系统的使用者,期货公司是报送子系统的使用者。系统用户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各模块报送信息。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定期向系统推送期货市场报表,期货公司向系统报送基础档案、财务报表、董监高数据等,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向系统发送法律法规、监管工作数据等,自律组织向系统报送自律管理情况及自律规则。各方报送的信息形成系统综合数据库,由期货行业报表数据库、期货公司档案数据库、监管报表(含财务报表)数据库、董监高数据库、监管档案数据库和法律法规数据库等六个子数据库构成。
经向参与测试的各方用户求证,FISS系统有如下特点和优点:一是整合了现有监管资源,实现信息互换与共享,进一步完善期货监管协作机制。二是功能较为完备,覆盖了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等各项监管工作管理,进一步强化了非现场检查工作,监管功能全面。三是技术较为先进,监测更为有效。系统提供强大的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形成并完善以净资本、保证金等监管指标、财务指标和监管信息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机制,风险监管更为及时有效。四是将监管业务与信息系统相结合,强化监管留痕功能,有利于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五是统筹考虑监管和发展需求,具备前瞻性和可扩展性。系统紧密结合监管实际,同时为行业创新和政策调整预留了充足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