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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横州:3月31日前购买首套、二套新房的按每套1万元上限给予补贴
发布时间:2024-02-27 03:11:17| 浏览次数:
2月8日,据“横州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横州市推出了2024年一季度购房补贴政策。 具体来看,补贴对象为个人购房者,补贴范围包括:购买横州市范围内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含当日)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于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 在补贴标准方面,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如已缴纳契税金额未超10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每套1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如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未超1000元的,按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危旧房改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场化商品房车位,不在补贴范围内。 2024年1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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