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交交易字[2008]267号各会员单位:
鉴于我所铝Al0902、Al0903合约出现连续三天跌停板,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交易所决定如下:
2008年12月8日结算时,我所将对上述合约的相关持仓采取《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措施二的方法平仓。
12月9日,上述合约恢复交易,铝Al0902、Al0903合约的涨跌停板调整为4%,交易保证金比例为5%。(我公司交易保证金为10%)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抄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期货部。
上海期货交易所2008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