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期所对今年前8个月市场违规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2009年1—8月,上期所共立案查处案件14起,涉及21家期货公司,28个客户,涉案金额18.7万元。2005—2008年,上期所立案查处案件共计51起,涉案公司69家,涉案客户104个。
上期所有关负责人表示,2009年市场违规案件表现出新特点:一是案发数量有所反弹。2005—2008年上期所平均每年查处案件在12起左右,而今年1—8月份已立案查处14起。二是新入市投资者涉案数上升,约有65%的案件涉及今年新开户的投资者。三是涉及期货账户代理人的案件占大多数,1—8月间发生的14起案件中,至少有9起是在委托他人代理交易过程中发生的。
该负责人介绍说,违规案件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第一是通过对敲、自我买卖、集中资金、分仓等方式操纵或影响市场行情,制造虚假价格信号。第二是通过对敲等方式转移资金。第三是盗用他人账户密码,通过对敲,窃取他人的账户资金。此外还有其他扰乱交易秩序、妨碍公正交易的行为。
该负责人建议,期货公司要进一步抓好合规交易与风险防范,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各个业务环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