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期所发布《关于做好2010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清明节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等事项作出安排。
根据《通知》,自2010年4月1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自2010年4月2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如果2010年4月6日未出现单边市,铝、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7%,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8%,涨跌幅度限制统一恢复为5%。
《通知》强调,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法定假日前进行风险警示、调整保证金比例等风控措施,落实风控措施与市场预警工作,确保市场运行平稳,已经成为交易所一贯的做法。据介绍,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假日期间国际商品市场波动传导的风险,上期所召开多次市场专题会议,根据历次假期风险控制的经验,严格按照交易规则,专门针对清明节假期制定了风险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