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防范棉花009合约市场风险,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棉花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0年7月29日结算时起,至2010年8月10日闭市止,棉花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
二、自2010年8月10日结算时起,至2010年8月20日闭市止,棉花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5%。
三、自2010年8月20日结算时起,棉花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值调整至35%。
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以后,如果棉花009合约出现单边市,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再提高。
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保证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