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
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在中秋节和国庆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0年9月20日结算时起,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
二、自2010年9月21日起,对出现单边市的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5%,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对出现单边市的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2%,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
三、自2010年9月27日起,对未出现单边市的合约,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正常,即白糖、PTA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4%;一号棉花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为4%;菜籽油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5%;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为3%。
四、自2010年9月29日结算时起,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0%,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8%,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提高至6%。
五、自2010年9月30日起,对出现单边市的白糖、PTA、一号棉花、菜籽油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5%,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对出现单边市的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合约,当日结算时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2%,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提高至9%。
六、自2010年10月8日起,对未出现单边市的合约,当日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正常,即白糖、PTA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4%;一号棉花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为4%;菜籽油交易保证金标准为6%,涨跌停板幅度为5%;早籼稻、优质强筋小麦、硬白小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为5%,涨跌停板幅度为3%。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控制好风险。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