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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调整指定交割仓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20:11: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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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对我所黄大豆1号、玉米、豆粕、豆油、棕榈油等指定交割仓库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的调整
    取消大连龙粮中转仓库、大连华农仓储有限公司、辽宁锦州驻大连湾国家粮食储备库的指定交割仓库资格,调整大连商业转运公司为备用交割仓库。
    二、关于玉米指定交割仓库的调整
    取消营口汇丰物流有限公司、营口鲅鱼圈西关国家粮食储备库的指定交割仓库资格,调整锦州吉粮运销储备库为备用交割仓库。
    三、关于豆粕指定交割库的调整
    取消中谷集团乍浦国家粮食储备库、江苏南通运河桥国家粮食储备库的指定交割仓库资格,调整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浙江中大油脂有限公司为备用交割厂库。
    四、关于豆油指定交割库的调整
    取消张家港江海油脂接运有限公司的指定交割仓库资格,调整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益江(张家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为备用交割厂库,增设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为指定交割仓库。
    五、关于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的调整
    取消张家港江海油脂接运有限公司、益江(张家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仪征益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嘉兴市乍浦东方油脂有限公司的指定交割仓库资格,增设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为备用交割仓库。
    特此通知。


附件: 1.增设的豆油指定交割仓库业务联系表
  2.增设的豆油指定交割仓库入出库费用最高限价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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