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3月份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后,中国证监会2日宣布,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焦炭期货合约,具体挂牌时间由大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
证监会要求,在上市初期,大商所对焦炭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市场监控等方面和环节应当从严要求,特别是要做好实物交割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市场操纵。
证监会公告说,大商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焦炭期货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今年3月22日,证监会宣布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此后,大商所就焦炭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30日大商所理事会于成都召开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焦炭合约和规则内容。 焦炭期货合约交易单位为10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是1元/吨,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据了解,目前大商所对挂牌上市焦炭合约己作了充分准备,市场宣传推广工作有序展开,4月2日对焦炭品种交易进行了模拟测试,测试合约为: j1109、j1110、j1111、j1112、j1201、j1202、j1203、j1204,测试结果显示系统运行正常。市场人士预计,从大商所相关工作安排来看,本月中旬推出焦炭期货可能性较大。
据了解,大连商品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氯乙烯等8个期货品种。
业界专家普遍认为,焦炭期货的上市,将为涉焦企业和贸易商提供新的避险工具,同时,作为全球首个此类期货产品的设立,焦炭期货将给中国焦企带来掌控国际定价权的机遇。
公开信息显示,焦炭市场规模达7000亿元,市场急需焦炭期货工具规避价格波动风险,而焦炭期货更有望成为焦化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助推器。
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焦炭期货合约的批复
大连商品交易所:
你所《关于焦炭期货合约上市的请示》(大商所发 [2011]65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上市焦炭期货合约。
二、焦炭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你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
三、在上市初期,你所对焦炭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市场监控等方面和环节应当从严要求,特别是要做好实物交割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市场操纵。
你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焦炭期货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在组织焦炭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你所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特此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