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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组织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18 20:01:59| 浏览次数:

2011年9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定》,正式启动了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

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包括休眠账户处理和历史账户规范两部分工作。这项工作是继全面实施统一开户制度后,期货市场在完善账户管理方面的又一项基础工作,对于期货市场的长远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账户规范工作从账户管理这一基础环节入手,将较彻底地解决期货市场二十年发展过程中积累的账户管理遗留问题,使期货市场实名制和统一开户等基础制度最终得到全面和彻底的落实,有力打击分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通过账户规范工作,将得以在期货市场建立一套真实、准确、完整的客户资料库,从而加强期货市场监查和分析工作的有效性,为行业诚信建设打好基础。休眠账户的处理,对于节约系统资源、提高市场运行效率,提高期货市场统计数据的使用价值都具有积极作用。

与统一开户工作相同,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是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由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账户规范工作的流程是期货公司通过统一开户系统报送账户休眠申请和经过自查规范的历史账户资料,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进行相应检查。通过检查的账户资料将存入统一开户系统。在检查过程中,监控中心将联网全国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和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对每个账户进行查验,逾期不能通过检查的账户将被冻结开新仓权限(可平仓),从而保证各项监管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整个账户规范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2011年9月2日至2011年10月底,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完成系统升级,监控中心组织业务培训,期货公司同步开展账户检查、联系客户和补充更正客户资料等前期自查规范工作。

第二阶段,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5月底,各期货公司完成休眠账户处理和历史账户的规范工作。其中,休眠账户处理工作应当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客户权益在100万元以上的历史账户应当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规范并通过检查。客户权益在100万元以下账户应当在2012年5月底前完成规范并通过检查。

第三阶段,对于逾期未通过规范检查的历史账户,各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将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完成冻结客户权益在100万元以上账户开仓权限的工作,自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完成冻结客户权益在100万元以下账户开仓权限的工作。这些账户如果今后能够按要求完成规范上报工作,可在规范工作完成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恢复开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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