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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甲醇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18 19:55:38| 浏览次数:

现将甲醇期货上市后甲醇期货交割业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甲醇品种标准仓单为通用仓单。

        二、甲醇仓储费为1.5元/吨·天。

        三、甲醇交割手续费、仓单转让手续费、期转现手续费分别为1元/吨。

        四、指定交割仓库及厂库

甲醇指定交割仓库为: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常熟汇海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南通千红石化港储有限公司、南通诚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东华能源仓储有限公司、江阴华西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江苏海企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江苏金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甲醇指定交割厂库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

上述指定交割仓库及厂库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交割预报及仓单注册申请,指定交割仓库及厂库升贴水、2011/2012年度入出库费用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甲醇备用交割仓库为: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江阴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中化南通石化储运有限公司。

甲醇备用交割厂库为:定州天鹭新能源有限公司。

交易所将视市场发展情况启用备用库或增设其它甲醇指定交割仓(厂)库。

        六、指定质检机构

甲醇指定质检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相关检验费用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指定交割仓库及厂库名录

2. 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仓储费及出入库费用

3. 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指定质检机构名录

4、郑州商品交易所甲醇指定质检机构检验费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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