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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收十二月运保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19:53:12|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根据2011年1—11月运保费实际收支略有结余的情况,现决定继续按以下方式返还会员:

        1、从2011年12月1日起,暂免收取2011年12月运保费;

        2、从2012年1月1日起,恢复运保费正常收费;

        3、具体免收运保费期间为:2011年11月30日下午日终登账后至12月30日日终清算前。

 


上海黄金交易所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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