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公布了修订后的《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涉及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及保证金比例的条款进行了调整。
修订后的相关规则于2011年12月19日开始实施(涉及交易保证金调整的,在2011年12月19日前一交易日的结算时按新的标准结算)。
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当市场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时,第二个涨跌停板比例在第一个涨跌停板(日常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3个百分点,第三个涨跌停板比例在第一个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
对于保证金收取标准,修订后的《办法》规定,当市场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时,各品种当日收盘结算时保证金比例为在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基础上增加2个百分点,如果调整后的保证金比例低于原保证金比例(日常保证金比例),则按原保证金比例收取。如果连续三天出现价格同方向单边市,第三天收盘结算时的保证金比例仍按照第二天结算时的保证金比例收取。
交易所相关负责人指出,此次调整是在坚持守住不发生行业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底线的监管思想指导下,将三个停板制度从静态化向动态化转变,从而在制度上减少行业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发生的频率,是在规则制度上做出的一次探索与尝试。
近期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影响,期货价格呈现出波动增大的特征,铜、锌、天然橡胶(26470,55.00,0.21%)等活跃品种的波动率上升明显。同时,市场也出现了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少有的期货品种大面积停板现象。《办法》中原先的有关单边市下涨跌停板和保证金比例的规定,是按照过去商品价格区间、市场规模和风险水平进行测试,以静态的方式予以设定的。这些规定难以匹配当前市场的风险水平,不利于市场风险的迅速释放,及期货市场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功能的有效发挥。
市场人士指出,上期所此次对单边市的涨跌停板以保证金比例的调整,通过动态化管理的手段,最大程度地发挥三个停板的组合作用,对风险的释放既做到及时有效又能提早在前端完成。
据介绍,这种动态化管理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能够有效避免出现连续同方向单边市,特别是连续三天达到涨跌停板的情形。当市场出现极端行情时,通过扩大后续涨跌停板幅度和相应提高保证金比例的手段,可以防范或减少出现类似2008年的系统性风险的情况。2008年伦敦三月铜合约在中国国庆期间以及国内期货市场开盘后三天的累计跌幅为24.4%,此次调整后,因国庆假期而出现连续同方向单边市时,涨跌停板幅度依次为8%、11%、13%,累计达到28.8%,完全可以覆盖这个跌幅。
二是调整幅度温和适当,充分考虑了市场各个层次的承受力。从铜品种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尽管停板幅度采用动态化方式调整,但交易保证金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小,在市场资金承受能力范围之内,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对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
记者了解到,根据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运行情况,上期所近期已实施了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加强节假日期间市场风险防范,做好风险警示和投资者教育工作,督促会员切实加强投资者的持仓管理和资金管理,确保风险可测可控,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一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