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套期保值,是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或者说希望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业务来弥补现货的亏损,这就在无形中形成了追求期货市场盈利的心理。这种片面追求期货市场盈利的心理严重违背了套期保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很容易陷入投机交易的误区,从而招致更大的风险。防止套期保值变成投机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完善的套期保值效果评估机制,从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来综合评估套期保值效果,不应只关注一个市场的盈亏。
在股票现货价格提高或下降的情况下,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或称买期保值和卖期保值)会相应出现如下几种结果:
1.完全性套期保值。一个市场的损失正好被另一个市场的利润所抵消,现货和期货价格的变动方向一致,幅度相同,现货市场上的损失(盈利)与期货市场的盈利(损失)完全相等。
2.过度补偿性套期保值。现货市场的结果由于进行期货交易出现了相反的情况,现货市场的损失者(或盈利者)由于进行套期保值交易而变成最终的盈利者(或损失者)。现货与期货价格变动的方向一致,但程度不同,期货价格的变动大于现货价格,现货交易结果不仅与完全套期保值的结果相同,而且得到过度补偿。期货价格变动超过现货价格变动的部分,即是净收益或损失。
3.不足补偿性套期保值。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变动的方向一致,但期货价格变动程度小于现货价格变动程度,现货市场上的损失者(或盈利者)在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后仍然是损失者(或盈利者),但是损失(或盈利)幅度减少了,损失的多少就取决于价格变动的差别情况。
4.恶化性套期保值。由于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变动的方向相反,套期保值会产生额外的损失或利润。例如,在多头套期保值时,现货价格提高,而期货价格下降,这就会从两项交易中产生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套期保值者若不从事期货交易的话,他本来的情况会比现在更好。但由于中国期货市场的日益规范,套利特别是期现套利的盛行,使得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很小,即便在某个品种的个别月份出现上述情形,对套期保值者的影响也有限,说不定还是一次绝好的期现套利的机会。
5.中性套期保值。期货价格保持不变,现货价格变动的方向决定了套期保值交易的结果。这时套期保值交易唯一要考虑的因素是交易成本。
以上的效果评价体系比较客观、系统地评价了套期保值效果的主要方面。
案例
某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如下表:
时间股票组合上证50股指期货3月合约
套保起始价值:1000万元卖出价格:3100;卖出开仓:15手
套保结束亏损:5%平仓价格:3000;买入平仓:15手
则该套期保值效果如何呢?
要想评估该套期保值的效果,先要计算套期保值最终的盈亏情况:
套保盈亏=现货市场盈亏+期货市场盈亏
=-1000万元×5%+(3100-3000)×300×15=-50000(元)
很显然,该套期保值属于不足补偿性套期保值。